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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谈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 | ||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转载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5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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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 键 词: 继续医学教育;学分制
继续医学教育是一项终身性教育。卫生系统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实施“学分制”是一种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新理论、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方法学习,推动科研、学术交流活动开展的举措。“学分制”比常规的“学时制”更具客观性和合理性。从“学分制”授予学分界定的范围来看,“学分制”包括的内容增加了“发表论文”、“科研立项”、“成果奖励”、“编写论著、译著、教材”等项目;从界定的层次来说,在相同学习时间内,授课者授予学分高于听课者,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学分高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等。以上界定,无疑对具有一定科研能力、学术水平、授课经验和写作水准的技术骨干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。“学分制”通过一段期间的实践,总体情况是良好的,但也存在不少问题。
1 问题
1.1 存在“怕麻烦”思想 不少基层单位或部门认为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同申报科研立项,填报内容复杂,且须提前半年申请,产生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思想,申报积极性不够高。
1.2 把办班收入作为“创收渠道” 一些办班单位存在明显的“盈利”思想,收费标准偏高;有的为了吸引学员参加,在课程设置中加插参观、考察等内容,以至加重送派单位经济负担,使不少单位少派或不派人员参加。
1.3 出现“弄虚作假”现象 由于继续医学教育与年终考核、职称晋升挂勾,对于一些尚未达到继续医学教育要求的人员来说,会带来一定压力。他们当中个别人往往采取“买学分证”或“索取学分证”的不良举动,闯过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关。
1.4 基层单位技术人员取得Ⅰ类学分较困难 基层单位(区、县级)技术人员由于管理体制和信息来源渠道等原因,获得参加Ⅰ类学分的学术交流会和培训班的机会不多,即使偶有机会但因科室工作人员较少,亦不可能同时参加学习。
2 对策
2.1 调动积极性 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认识,增强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自觉性。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激励措施,对主动申报并举办培训班的部门、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,可在年终考核《科室目标管理、责任合同》时加分。
2.2 实施“倾斜政策” 各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应简化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程序,坚持“方便、快捷、支持”为原则。对一些具备办班条件的基层单位应给予“倾斜政策”,尤其省以上单位曾举办过的培训班,应批准市级单位或具备办班条件的基层单位移植举办类似培训班,这将有利于把本专业的新知识、新技术尽快普及到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,以达到整体提高技术队伍业务水平的目的。
2.3 讲求实效,把好质量关 现行两类学分的界定范围有不足之处,建议把所有培训班调整为Ⅱ类学分,取消“培训班按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本单位划分等级”,实行按行业或专业归口、分级培训的原则,由 上一级或同级具备办班条件的业务技术机构主办培 训班;培训班采取轮训形式,每人每年脱产培训3~5天;课程内容可根据近期业务开展情况和本专业发展动态而设置,学员每期学完课程并考试合格,可达到Ⅱ类学分要求。建议把那些通过自学或接受培训后得到升华的“科研立项”、“科研成果”、“学术交”、“发表论文”、“编写论著、译著、教材”等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调整为Ⅰ类学分。预计经过调整后的两类学分相对合理一些,效果会好一些。
2.4 加强财务管理,统一收费标准 属于Ⅱ类学分轮训性质的培训班,应严格控制收费标准。建议按10元/每学时/每学员的标准收费(先报财政、物价部门认可),每期办班时间一般为3~5天,1天按6学时计。上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可设置投诉电话,对违规收费现象应及时给予查处。
3 小结
继续医学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培养人才的系统工程,实施“学分制”只是一种手段,其目的在于促进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开展。因此,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重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,不断总结经验教训,完善管理制度,落实具体措施;作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,应有时代紧迫感,明确学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,自觉接受继续医学教育,使“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”这一举措能显示出应有的作用。笔者在文中就实施“学分制”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肤浅的解决办法,希望对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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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marry 责任编辑:marry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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